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学生公寓退宿管理

作者: 时间:2022-11-16 点击数:

 

(一)房间个别学生退宿。各系(院)因休学、退学、开除、提前实习、半工半读等需办理退宿的同学必须办理退宿验收手续。退宿同学应持公寓管理员出具的《退宿验收单》,经辅导员班主任、系(院)学管负责人初步验收并签署意见后,由公寓管理员在退宿学生离校时再次验收,最后到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二)房间学生集体退宿。因毕业实习等原因学生集体退宿形成的空房间,首先应由系(院)检查,将损毁公物报后勤处维修完毕后,经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验收无误,办理交接手续后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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