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住原则。新生入住原则上应以系(院)为单位集中入住,确实不能集中入住的可分散入住。
(二)入住前房间整理。空房间作为备用房间,应于新生入住前由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对公物毁损、房间钥匙配置、照明、风扇、卫生等集中排查,发现毁损公物应及时汇总后报与后勤处维修,整理好空房间备用。各系(院)所分配空房间经新生所在系(院)、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检查、验收、确认后,以待新生入住。
(三)入住房间交接。新生入住应办理房间入住交接手续。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填写学生公寓使用交接表,办理学生公寓使用交接手续后,交与系(院)分配给新生入住。《学生公寓使用交接表》一式两份: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系(院)各存一份。各系(院)应与辅导员、班主任办理学生公寓使用责任承诺,发放毁损物品赔偿价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