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对走读生要求
1.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学生在校外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走读生不能私自入住学生公寓,如有入住情况,必须交纳全年住宿费,并没收走读证。
4.学生走读期间在校外的所有行为,以及因走读期间耽误学校组织的活动和其他教学事项,造成的所有后果的责任,均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二、须上交材料清单:
1.原则上走读学生家庭居住地应在学院方圆4公里内;
2.本人书面申请(附家长意见和院系领导初审意见);
3.本人、家长的身份证和户籍簿复印件;
4.因身体原因申请走读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申请表的上报和保存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交学工处存档;一份交保卫处存档 ;一份交系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