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技师)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公寓夜间值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公寓安全,切实保障住宿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整洁、温馨”的公寓环境,根据《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办法》,结合长期以来学院采取的公寓辅导员值班实践,制定本办法。
一、公寓夜间值班工作组织
1、公寓夜间值班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团委)公寓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学院领导、各部门处室、各系(院)参加。
2、成立由学院领导督导检查,部门处室负责人任组长,部门管理人员任组员的督导检查组,负责每日晚间对晚自习、公寓值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各系院每日设带班主任,负责对本系值班人员的检查督导。
4、各系(院)辅导员、班主任担负具体值班任务,要求值班人员在指定的辅导员值班室入住,负责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及安全隐患排查,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值班人员每晚20:30后到学生公寓2号楼前签到,期末汇总,由各系院将辅导员值班情况纳入个人绩效考核。值班人员要走入学生宿舍,开展与学生的谈心交流,了解学生的困难和诉求,处理好学生们的各种突发事件。
5、学院办公室、校医院每日安排校车和医护人员做好值班,以应对突发情况。
二、值班表制定流程
1、每月20日,学生工作处(团委)公寓管理中心根据次月公寓值班总量,汇总各系(院)值班人数,计算出次月辅导员班主任公寓值班的平均次数及各系院应承担的任务总数,下发到各系(院)。
2、各系(院)根据本系院学生入住实际情况和辅导员男女比例合理编排、上报值班表,由公寓管理中心汇总、编制值班表。
3、值班表编制完成后,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张贴于公寓楼宣传栏内,学生晚间如有突发情况,可到每栋楼辅导员工作值班室及时反映,寻求帮助。如值班老师暂不在值班室,学生可从值班表查阅值班老师联系方式,及时汇报突发事件情况。
三、公寓夜间辅导员班主任值班管理与考核
1、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公寓值班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成绩,计入当月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成绩。辅导员班主任如发生值班迟到,突发情况未及时处理,值班脱岗等情况,所属系院应按考核文件对其进行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学院问责、追责。
2、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调换,却因有事值班不能到岗者,需向学院领导督导检查小组组长提出申请,对调岗情况进行报备,由检查组长批准后,方可调换。
3、值班脱岗、突发事件不及时有效处理者,学工处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4、对恶性突发事件不能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值班人员负相应管理责任,学院将依纪依法追责。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