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团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会议
12月1日,学生工作处(团委)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会议。学工处副处长刘强主持会议。
会上,刘强传达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并对处室安全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学生工作处(团委)的全体教工要认真学习领会《<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枣庄职业(技师)学院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有关内容,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扛牢自身安全职责,压实自身安全责任,注重养成人人重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讲安全的基本素养,切实贯彻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为平安校园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